在深夜的屏幕微光中,手指划过自动播放的短视频:扭曲的人影在走廊尽头转身微笑,监控画面里黑影与路人重叠又分离,旁白用压低的声音讲述着“都市传说”。这类被称为“诡异视频剪辑解说”的内容正以病毒式传播渗入数字生活的肌理,而幕后的创作者隐匿于算法迷雾之中,成为数字时代新型叙事权力的掌握者。
一、创作者身份的多元光谱
诡异视频的剪辑解说者并非单一群体。一类是草根创作者,他们借助“诡异视频制作App”中的预制特效(如幽灵滤镜、空间扭曲工具),将日常场景加工成超现实片段,再配以从恐怖电影中截取的氛围音效。这类内容常标注“影视二次创作”,实则模糊了原创与侵权的边界。
另一类则呈现专业化转型。随着流量竞争加剧,部分影视解说团队开始专攻惊悚题材,如对《夺命微笑》等恐怖片的解构式剪辑,通过放大诡异笑容、放慢脚步声等技巧制造心理压迫感。这类团队通常掌握影视工业级软件操作能力,使“诡异感”从视觉延伸到听觉与叙事节奏的多维操控。
更值得关注的是虚拟主播的介入。2024年出现的AI生成视频技术,已能创造不存在的人物演绎都市传说。如某频道用生成式AI制作的“微笑女人”系列,主角面容在每次出现时均有微妙差异,这种“非人感”本身成为新型诡异的来源。
二、技术工具的颠覆性演进
早期诡异视频依赖基础剪辑手法:跳切制造瞬移错觉,色彩分级营造阴冷色调,画外音引导想象。例如凉山“伪人追击”视频,通过树木阴影的局部调暗,使黑影“融入”环境再突然显现。
AI工具正在重构生产链。OpenAI的Sora模型可依据“午夜走廊出现透明人影”等提示词生成60秒高清视频;Adobe Premiere的自动蒙版功能能精准分离人物与背景,便于添加超自然元素。技术民主化使单个创作者也能产出媲美电影特效的成果。但这也衍生出真实性危机。重庆“秀山死人”谣言视频中,制作者用AI伪造警车聚集画面,仅靠平台“纯属虚构”的小字标注难以避免公众误读。
三、受众心理的双重驱动力
人类对恐惧的本能消费是底层逻辑。神经科学研究表明,安全环境中的恐惧体验能刺激肾上腺素分泌,产生愉悦感。诡异视频通过“擦肩而过的黑影”“自摇秋千”等意象,激活大脑对潜在威胁的警觉机制,形成成瘾性观看。
更深层的是当代社会的心理代偿。当现实中的不确定性加剧,诡异叙事成为焦虑的投射载体。如“不存在的室友”系列解构校园集体生活,暗喻人际疏离;“卧室墙后的门”则呼应都市人对居住空间安全感的怀疑。这种心理被创作者精准捕捉:数据显示,“细思极恐”标签的使用量在2023年经济波动期间上升37%。
四、与监管的灰色地带
真实与虚构的界限崩塌引发社会风险。安徽女子摆拍“家暴视频”消耗公众同情心;云南博主伪慈善事件中,收回善款的镜头恰是通过诡异剪辑制造“善款消失”的悬疑感。此类行为已超出创作自由范畴,触及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中“伪造险情”的红线。
平台监管面临技术反制。尽管网信办要求“虚构内容需显著标注”,但部分创作者用隐喻逃避审查:如用“本故事改编自网友投稿”替代声明,或利用AI生成无法溯源的“监控录像”[47]。2024年公安部公布的十大网络谣言案中,6起涉及诡异视频剪辑技术伪造社会事件。
行业亟需建立分级标识体系。可借鉴欧洲GDPR条例中的“透明度原则”,要求创作者披露特效使用比例及素材来源;同时推广“痕迹分析法”,即通过帧率异常、像素断层等技术手段鉴别深度伪造内容。
诡异视频剪辑解说已演变为数字时代的民俗叙事载体,其创作者既是技术革新者,也是集体心理的塑形人。当生成式AI使“伪造真实”变得轻而易举,我们需重新审视创作的边界:一方面警惕摆拍谣言对社会信任的侵蚀,另一方面承认此类内容对人类恐惧需求的合法满足。
未来研究可沿双重路径推进:在技术层面开发“纹迹追踪系统”,通过算法识别视频中的循环模式以标记合成内容;在文化层面则需建立诡异美学的评价体系,区分艺术表达与恶意操纵。正如传播学者潘霁所指,当媒介成为“栖居情境”而非工具时,重建虚实互信比简单取缔更重要——毕竟,人类从未停止对幽暗的好奇,但文明的意义在于为这份好奇装上理性的护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