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保国(又作“马宝国”)对网络恶搞视频剪辑的回应经历了从澄清声明、法律警告到幽默应对的转变,以下根据时间线梳理其关键回应及争议焦点:
?? 一、初期回应与争议背景(2020年)
1. 被KO后的首次回应(2020年5月)
马保国在山东淄博被搏击爱好者王庆民30秒KO后,录制视频解释:“我本可以用一拳打断他的鼻骨,但传统功夫讲究点到为止。” 该言论被网友截取并二次创作,成为“我大意了,没有闪”“年轻人不讲武德”等梗的源头。
2. 对恶搞视频的公开声明(2020年11月)
马保国通过微博发文称“网络信息很乱”,宣布“回归平静生活,远离武林是非”,呼吁网友明辨信息。 此时他虽未直接起诉,但已表达对视频被恶意剪辑的不满。
二、中期态度变化与法律警告(2021-2023年)
1. 指控B站侵权(2023年3月)
马保国在社群中抨击B站用户持续使用其肖像和声音制作视频,声称“年轻人靠恶搞赚了6-7亿元”,并警告“未起诉已是给面子”,暗示可能采取法律行动。 这一言论引发对恶搞视频是否侵权的广泛讨论。
2. 法律边界争议
三、近期回应风格转变(2023年后)
1. 幽默化解争议(2023年7月)
当网友起哄要求他向媒体人胡锡进发律师函时,马保国回应:“律师函就算了,做人不能太胡锡进。” 显示其逐渐适应网络文化,以自嘲方式应对调侃。
2. 商业活动与公众形象
尽管声称“退隐”,马保国仍参与电影拍摄(如《少年功夫王》),并借热度推广个人品牌(如“耗子尾汁”被多家公司抢注商标),被质疑“以退为进”维持流量。
?? 四、法律边界与平台态度
1. 平台整治行动
2. 侵权认定关键点
法律上需区分“讽刺批判”(合法)与“恶意诋毁”(侵权)。若视频符合以下两点,可能构成侵权:
以下为恶搞视频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概览:
| 侵权类型 | 构成要件 | 法律依据 | 案例参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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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名誉权侵权 | 内容含侮辱/诽谤性,导致社会评价降低 | 《民法通则》第101条 | 歪曲事实的丑化视频 |
| 肖像权侵权 | 未经许可+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肖像 | 《民法通则》第100条 | 流量变现的恶搞创作 |
| 不正当竞争 | 利用名人元素误导公众+商业混淆 | 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 | 抢注“耗子尾汁”商标 |
总结
马保国对恶搞视频的态度从“澄清辟谣”转向“法律威慑”,最终以“幽默接纳”部分消解矛盾,反映出网络红人对流量争议的复杂博弈。其回应本质是个人名誉权与网络创作自由的拉锯:
未来类似争议仍将围绕“创意表达”与“权益保护”的边界展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