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夜电梯门打开,浓妆小丑持“刀”猛捅血泊中的“尸体”,路人惊恐奔逃的画面被全程直播;医院里,主播举饮料冒充尿液样本当众饮用;婚礼现场被恶意剪辑成“掀糖包”低俗闹剧……[[1][[3]这些触目惊心的场景并非电影桥段,而是近年频发的主播恶搞视频实录。在流量经济的驱动下,部分网络主播以“创意”之名僭越法律红线、践踏底线,将公共空间变成博眼球的剧场,把他人惊恐表情转化为点击率数字。当恶搞从娱乐蜕变为社会公害,我们亟需重新审视这场失控的狂欢背后的法律盲区、心理机制与治理路径。
狂欢与越界
恶搞的双面性
网络恶搞文化源于草根对主流话语的解构狂欢。如学者胡亚所言,恶搞本质是“对官方话语的脱冕”,通过戏仿经典文本制造反差幽默。早期《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》等作品以戏谑挑战影视权威,体现了民间创造力。这种表达在巴赫金的“狂欢理论”框架下,曾是打破文化等级制的解放性力量。
当恶搞异化为对公共秩序的破坏时,狂欢便走向了反面。西藏主播“真真”团队在街头互泼泥浆、跪地乞讨;云南袁某为挑战粉丝任务,在医院喝下伪装尿液的饮料[[2]。此类行为已超出文化解构范畴,转化为对他人尊严与社会规则的践踏。狂欢的边界在流量诱惑下不断溃堤,最终演变为“以伤害为代价的娱乐”。
困境
公序良俗与健康权的冲突
恶搞视频的核心悖论在于:当“节目效果”与公共安全冲突时,法律天平应倾向何方?山东小丑持刀恐吓事件中,警方明确指出其行为“制造社会恐慌”,可能引发三重风险:
更深层危机在于价值侵蚀。西宁主播“斩将军”恶意剪辑婚礼视频炒作“掀糖包”低俗梗,将婚姻仪式降格为性暗示符号。这种对底线的试探,实质是“以庸俗消解崇高”的软性暴力,违背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中“防范抵制庸俗媚俗”的强制性要求。
监管框架
法规滞后与平台责任
现行法律对恶搞已形成多层约束网。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将虚假恐怖信息传播纳入寻衅滋事范畴;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第六条明令禁止“侵害他人合法权益”及“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”的内容。2024年云南袁某因系列低俗视频被拘15日,正是援引该条款。
但法律执行仍面临技术性困境:
解决方案指向人机协同审核升级。网易易盾等平台通过AI截帧技术识别敏感画面,结合人工复核模糊地带;同时建立用户举报快速通道,形成“算法预警+人工判断+公众监督”的三维体系[[54]。
社会心理
传播动因与群体模仿
恶搞视频的病毒式传播,映射出复杂的社会心理机制。从认知语言学视角看,“我X了”类流行语构式(如“我裂开了”)通过心理空间融合完成意义重构:输入空间I(个体遭遇)与输入空间II(戏剧化表达)在合成空间中生成“悲剧喜剧化”的新语义。这种表达本质是青年群体对压力的消解性宣泄。
但当宣泄转化为群体模仿时,便形成破窗效应。西藏3名主播的持续低俗PK引发当地青少年效仿,网友疾呼“别让恶搞污染下一代”。研究证实,青少年对不安全行为的模仿率高达34%,这与大脑前额叶发育不成熟导致的冲动控制缺陷直接相关。这解释了为何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》特别要求屏蔽“诱导模仿不良行为”的内容。
治理路径
协同治理与价值重建
根治恶搞乱象需构建多元共治生态:
更深远的治理在于价值重塑。正如中央网信办强调:“网络空间治理需监管、企业履责、社会监督、网民自律四维联动”。在绍兴试点的主播培训课程中,通过“恐惧实验”让从业者亲历被恶搞者的生理反应(如心率飙升至140次/分),从共情机制源头抑制伤害冲动——唯有将他人权利纳入创作的坐标系,娱乐才能真正回归文明本质。
从电梯惊魂到虚假征婚,恶搞视频的异化史揭示了一个残酷真相:当创意失去敬畏之心,流量至上主义终将解构社会信任的基石。监管的滞后性、技术的双刃剑效应、群体心理的非理性,构成了这场数字时代危机的三重奏。
未来治理需在三重维度突破:法律上细化“娱乐伤害”的认定标准,技术上建立恶搞特征数据库,文化上推动平台设立“负责任创作奖”。当摄像机对准世界时,我们更需要一副的取景框——它不会遮蔽创意的光芒,却能确保那束光永不灼伤他人。